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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2-20 09:56:47  来源:  作者:
关于202312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广宏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双运动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广宏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双运动鞋项目 河南 省 商丘 市 睢 县睢县产业集聚区雄安制鞋产业园 睢县广宏鞋业有限公司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河南 省 商丘 市 睢 县睢县产业集聚区雄安制鞋产业园,用地5000m2,总投资15000
万元,环保投资28.5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产业园内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成型工序废气:在两条成型生产线刷处理剂、刷粘胶剂及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经两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胶桶、废无苯处理剂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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