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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3-19 15:26:28  来源:  作者:
关于20243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正和商砼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正和商砼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白庙乡李楼村 睢县正和商砼有限公司 河南高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白庙乡李楼村,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
 
 
 
1、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由砂石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产品配料,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骨料堆存及装卸粉尘:全封闭+布置喷干雾抑尘装置;车辆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管道+仓顶袋式除尘器+覆膜袋式除尘器+25m高排气筒;处理后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表12-1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企业指标。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器分离的废砂石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实验室废混凝土经收集后用作区域道路建设;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可外售建材厂制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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