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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7-23 14:02:13  来源:  作者:
关于20247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综合治理及飞灰填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综合治理及飞灰填埋项目 睢县尤吉屯乡黄庄村委东南睢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现有厂区内 睢县城市管理局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睢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综合治理及飞灰填埋项目位于睢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综合治理及飞灰填埋项目。项目总投4016.4万元,环保投资250万元,总面积77493.7平方米。
 
 
1.废气:填埋作业扬尘采取飞灰密闭袋装、洒水抑尘等措施。运输车辆扬尘洒水抑尘,加盖防尘网等措施;渗滤液调节池、处理站恶臭采用调节池密闭、处理站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食堂油烟:安装1套净化效率不低于90%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要求。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工序,不外排。渗滤液依托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MBR膜生物反应池+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膜系统浓缩液暂存于浓缩液贮存池自然蒸发,定期运至睢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环评阶段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密闭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该固体废物产生后按照规定进行废物类别鉴定,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经鉴定属于一般固废的,用于场区绿化覆土填坑。渗滤液处理污泥:环评阶段要求在危废暂存间暂存,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属于一般固废的,运至睢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外运至睢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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