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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11-11 14:04:21  来源:  作者:
关于202411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鸿星尔克(商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80万双运动鞋项目、中乔(河南)体育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鞋项目、睢县华圣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运动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鸿星尔克(商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80万双运动鞋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央大街与嵩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鸿星尔克(商丘)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晴烁保科技有限公司 鸿星尔克(商丘)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80万双运动鞋项目位于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央大街与嵩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项目总投50000万元,环保投资686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有机废气分别采用集气装置+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鞋》行业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中乔(河南)体育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鞋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鞋都路黄山路口东100米中乔(河南)体育有限公司 中乔(河南)体育有限公司 河南中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乔(河南)体育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鞋项目位于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鞋都路黄山路口东100米中乔(河南)体育有限公司。项目总投10000万元,环保投资466万元。
 
 
1、废水:显影浸泡及清洗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压滤+砂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有机废气分别经过集气装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20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分别经过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20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废气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及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制鞋》行业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华圣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运动鞋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董店乡中原鞋都二期8号楼 睢县华圣鞋业有限公司 河南至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睢县华圣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运动鞋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董店乡中原鞋都二期8号楼。项目总投300万元,环保投资23.6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成型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液体原料库废气经集气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2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制鞋》行业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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