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下发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站、所、大队、中心:
为加强“服务、法治、文化、廉洁”四型环保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激发环境执法人员学业务、练技能、争先进的积极性,确保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睢县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睢县环境保护局
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执法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做好本职工作或学习业务知识,不准干私活、吃零食、扎堆聊天,不准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2、在督查中如发现有不在岗人员,又未履行请假或公出手续者,视为私自脱岗,罚款50元;如发现有在上班时间内不是从事工作、学习行为者,除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检讨外,并处罚款100元。
3、严格落实工作日午间禁酒令。严禁在任何场合下酗酒闹事,耍酒疯。
4、执法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下基层工作一律轻车简从,禁止接受监管对象吃请,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和乱收乱罚。
5、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服装整洁。
6、对来人、群众来访和办理有关手续的人员,要热情耐心,作好记录,从速办理有关手续。不准冷落怠慢和推诿扯皮。
7、对份内的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去办,不许讨价还价、搪塞应付或拖着不办。
8、要顾大局、讲团结,不准拨弄是非,互相拆台或者挑拨同志之间的关系。
9、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待岗停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例会制度
1、原则上定于每周一下午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例会,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2、工作例会主要总结上周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安排本周大练兵重点工作任务。
3、大练兵工作例会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政策法规股、监察大队、环保所负责人、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参加,必要时安排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
三、学习制度
1、每星期二或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
2、由监察大队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召集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参加学习的人员都要做好学习笔记。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保专业技术知识及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4、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者,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2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推进制度
1、针对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安排专门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
2、定期召开环保大检查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会议,一般由局长组织召开,参会人员一般为分管环评、监察、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以及环境监察大队、产业集聚区环保所、法制股、环评股、生态股负责人和具体办案人员,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能科室和人员参加。
3、案件承办人员要尽职尽责,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案件查处进度、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并根据领导批示安排抓好落实,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快速查处,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通报制度
1、环境监察大队、环保所各中队要于每月25日前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情况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填写工作进度月报单,报监察大队办公室。
2、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收集工作进度月报单,并负责编发《工作通报》,在每月月初例会上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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