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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窑工作总结

总结

时间:2017-10-30 11:21:14  来源:  作者:环保局

(县)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模板)

省专项执法督查第四组:

现将(县)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共有砖瓦窑厂16家,其中生产1家,停产15家。

2、共有砖瓦窑厂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0家,未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企业0家,已建设自动监控设施但未联网1家,已建设自动监控设施但未验收15家。

3、自砖瓦窑厂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检查16家,组织检测0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企业3家,对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立案处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0家,查处到位3家,公示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3家,问题企业制定整改方案3家,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3   家,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企业列入“散乱污”企业清单0家,已列入“散乱污”企业并整治取缔0家。

二、主要做法

1是全面落实责任。按照网格化划分,将具体任务分解到3个相关中队具体实施,形成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局纪检监察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边督查、边整改的方式,整改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让群众满意。

  2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砖瓦窑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找准短板、制定举措严格落实,并填报《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根据环评检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确保按期完成摸底排查工作,主动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排查企业名单、整治方案。

  3是全面明确目标。对全县砖瓦窑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未按要求安装除尘、脱硫和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是全面开展清理。对排查出的存在问题的砖瓦行业企业,建立台账、逐一造册备案,进行分类整治;对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依法立案处罚,并可责令恢复原状;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依法立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存在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依法责令改正,依法立案处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法律赋予环境行政执法的权限不足,环保部门没有行政强制权,对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保部门缺乏必要的查封、冻结、扣押、没收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环境行政执法疲软,有法难依,环境行政处罚力度不够。

2、由于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下步打算

1继续排查砖瓦窑整该落实情况,制定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

2、严厉打击砖瓦窑业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查封扣压、停产限产、按日处罚、司法移送等强制处罚措施,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加强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确保我县环境质量向好发展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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