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环境保护局文件
睢环〔2017〕11号
关于充实精神文明建设专、兼职工作人员
任命的通知
各股室、站、所、大队、中心: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兼职人员,明确刘玉振、倪威2人为精神文明建设专职工作人员,王晨、赵丽、陈慧芳、王雪凤4人为精神文明建设兼职工作人员。其具体职责是:根据局党组研究意见和上级文明委安排,拟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安排、实施方案等,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抓好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实施;参加各级文明委组织的相关活动;草拟年度精神文明工作总结;提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局党组改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睢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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