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办法》(民办发【2019】34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民文【2019】136号)文件精神,我局2019年共接到下达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827.1万元,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我单位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彩公益金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执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孤儿等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民政部项目立项和评审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六个办法相关规定,现对2019年度睢县民政局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商财预[2018]727号689.9万元;商财预[2019]423号90.2万元;商财预[2019]512号17万元;商财预[2019]557号30万元,分别用于支持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2019年按照补助的项目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由睢县民政局公告。 (一)返还彩票公益金75万元,此项资金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15号)文件规定,分别用于中心敬老院建设、养老机构配套设施建设及睢县烈士陵园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三个项目。其中睢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资金29万,该项目已完工;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7万,此项目正在筹备中;睢县烈士陵园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9万,项目已完工,实际支出25.64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项目负责人:尚洪霞,联系电话:0370-8181326。 (二)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386.5万元,由养老服务股负责实施。主要用于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 1.敬老院设施设备补助288.9万元。此项资金用于睢县各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的设施设备购置。于2019年5月13日拨到各乡镇民政所。 2.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城郊乡湖东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于2019年3月19日将此资金拨至城郊乡。 3.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设备)补助资金5万元。此项资金用于城郊乡东苑社区设施设备购置补助。已于2019年3月19日将此资金拨至城郊乡。 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资金40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河集乡枣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河集乡蔡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五里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南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台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曹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刘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郊乡魏堤口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郊乡郭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郊乡黄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设施购买补助。已于2019年12月24日将此资金拨付到各乡镇。 5.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其他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12.6万元。此项资金用于为全县养老机构配备微型消防站,于2019年12月全部安装完毕。2019年12月24日此资金支付完成。 6.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养老服务业项目(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资金30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河集乡枣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河集乡蔡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五里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南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台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曹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董店乡刘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郊乡魏堤口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郊乡郭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郊乡黄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设施购买补助。 通过项目开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不断增加护理型养老机构或者护理床位数,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项目负责人:尚洪霞,联系电话:0370-8181326。 (三)儿童福利体类项目补助355.6万元,由社会事务股负责实施。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为儿童之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和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康复工作开展情况对机构内涉及儿童养育、治疗、教育、康复项目予以资助。 1.儿童之家设施设备补助318万元。此项资金用于全县118个儿童之家设施设备购置补助,经验收合格后,已于2019年5月5日拨至各乡镇民政所。 2.孤儿助学资金3.6万元。此项资金于2019年第四季度随孤儿生活补助资金按季度发放到孤儿手中。 3.儿童之家补助34万元。此项资金用于全县11个儿童之家设施设备购置补助,经验收合格后,于2020年4月11日分别拨至蓼堤(3个)、董店(3个)乡民政所,共计18万元。 通过项目开展,改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的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负责人:张春梅,联系电话:0370-8181269。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10万元,由社会事务股负责实施。主要用于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功能建设及购买服务。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临时监护照料无人监护、遭受监护侵害儿童等救助保护工作需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乡镇、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培训等。 1.慈善超市及社会捐助体系建设(设施设备配置)项目补助3万元。此项资金于2019年9月5日拨至睢县慈善总会。为城郊乡保庙村和城关镇周庄村慈善超市购买了空调,资金已支付完成。 2.民政部“牵手计划”援派(受援)机构补助及受援县补助7万元。其中援派机构和受援机构各1万元经费,已分别于2019年7月19日和2019年9月5日支付给两机构;5万元受援县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调查、走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通过项目开展,推动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升级转型,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为平台构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的体系和网络 项目负责人:张春梅,联系电话:0370-8181269。 睢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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