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历任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县优秀人大代表。一九九九年,被商丘市委评为商丘市青年星火带头人;二零零三年,抗击非典工作中,被商丘市军分区评为先进个人,同年又被县委评为优秀双强支部书记;二零一零年,他再次被商丘市委评为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二零一二年被评为县劳模;二零一三年,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法院陪审员。
任村支部书记之后,胡春峰就开始为村里的发展寻找出路。他发现村里没有一条像样的路,村里人也没有自来水。2008年,村里进行安全饮水改造,不少村民怕花钱不愿改,胡春锋向群众解释:“改水是让咱吃上干净的水,对健康有好处。”他承诺自来水的初装费和水费由他出。自2008年起,每年光水费他就要为群众垫上1万多元。
胡春锋还拿出30万元修村里公路,后来加上村村通项目款修通了村里的两公里公路。公路修好后,老百姓非要给他们立个碑,他笑着说,其实我们的钱都是你们用力气换回来的,我出钱是应该的。村里的很多村民年纪有些大了,有的还体弱多病,不能出外挣钱。他便在家里办起了面粉厂、粉丝厂、土菇种植加工厂,让他们不出家门就能有工作有收入。同时针对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胡春峰自费为他们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自2006年起,他逢年过节都会为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送一袋面、一袋米、一壶油。每年村里的孩子有考上本科生的,他都拿出3000元助学金。
2010年,胡春锋提议申请新农村建设。为加快新村的建设速度,他给在新区内建房户每户协调3万元建房贷款,并给予利息补助,无需贷款的建房户一次性补助4860元。他的大力付出使得胡寺村的新农村建设在全县走在前列,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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