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班时间,有关部门暗访发现,市交通局路政管理处工作人员不在岗、迟到、缺岗、旷工问题严重,暴露出了行政不作为、“庸懒散”问题。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免职等严肃处理。
8月21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市路政管理处处长王木明行政记大过处分、市路政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贺红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市路政管理处副处长任向阳、刘越凡行政记过处分;责令负有主体责任的市交通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关保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执纪监督责任的市交通局纪工委书记梁彦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一岗双责”责任的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任河亮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市交通局对市路政管理处缺岗、旷工、迟到人员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8月21日当天,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负有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的关保安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负有直接责任的王木明市路政管理处处长职务,免去负有直接责任的贺红兵市路政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职务。
在全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20条实施意见,持续开展“三治三提”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背景下,市交通局路政管理处仍出现作风建设方面的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
市委常委会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对“庸懒散”问题和“为官不为”行为,要严惩不贷、严肃处理。
市委常委会要求,对市交通局路政管理处案件要公开曝光,全市要以此为反面教材,持续深化“三治三提”,认真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治活动。要狠抓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严查违反“两个责任”的案件。要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治理,持续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公务人员要引以为戒,真真正正地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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