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岗镇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民发【2015】308号)文件精神,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台账。组织人员对五保供养对象特别是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现状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截止目前,全镇排查出五保供养对象206人,并对他们的住房情况、生活情况、伤病残情况建立了详细台账。
二是落实供养制度,提示管理水平。镇政府切实履行对五保对象的监管责任,镇包村干部每月不少于4次到敬老院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居住地了解他们的生活需求和心理状况,不定期对五保对象交心谈心,在精神上给予抚慰。并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完善集中供养各项功能,提高集中供养率。
三是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把五保对象特别是有一定心理健康问题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心理疏导、抚慰,作为关注重点,同时,指导好村委会履行好职责,落实好“照、护、协、改”,动员群众帮助照顾五保对象,促进邻里互助,形成关爱孤寡老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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