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岗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谋划部署、协调指导和组织推动。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强化氛围营造。采取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走访农民、设置宣传牌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提高群众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同时,强化舆论监督,曝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爱护人居环境、人人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发挥公共财政投入对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支撑、引导和保障作用,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镇里设立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对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重点用于农村垃圾清运保洁费用补助。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户宅基地使用范围内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和保洁员制度,建立健全长期保洁机制和垃圾清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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