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乡、村分别成立“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城郊乡“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对不符合政策、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绘好作战图,明确整治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全乡上下形成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战备状态。
二是对全乡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的摸排,准确填写《城郊乡环境污染防治排查登记表》,整合乡派出所、供电所、土地所、食药所、工商所等部门执法力量,进行联合执法,逐一开展现场核实,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手软。
三是坚持“铁腕整治”不动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充分利用常态化巡查、公布举报电话8111778、定期发布通报等有效举措,全面提高群众环境安全指数。
3月22日以来,全乡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8家,停产整改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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