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全乡“五老”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匡城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骨干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探索创新成果好”的总体要求,以争创“五好”关工委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切实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一、认识到位。
(一)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伟大战略工程,也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开展关工委工作中,匡城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关工委工作的重大意义,乡党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明确组织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三个纳入、四个同时”,即:纳入匡城乡党委工作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相关领导和部门职责范围,与其它重要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评。以乡关工委为基础,建立主任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和“五老”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关工委组织及成员各有分工,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在工作运行中加强具体指导。坚持每月开一次协调会,每季度搞一次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
(二)完善队伍。为了充实和健全关工委队伍,乡党委要求每名班子成员至少动员10名离退休老同志、村级关工委主任至少动员5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到关工委队伍中来,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壮大了“五老”队伍,夯实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基础。目前,全乡“五老”人员共有 377 人。其中,老干部74人,老战士 64人,老党员 158 人,老教师 67人,老模范 14 人。
(三)全力支持关工委和“五老”人员开展工作。凡是上级下发的关工委文件,乡党委领导都要第一时间学习,并带头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乡领导还坚持出席关工委重要会议和活动。凡关工委有活动,党委、政府都能出面组织和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有请必到,与会必讲。乡党委书记吴金梅同志、乡长徐贤伟同志除了带头学习关工委有关文件、按时参加有关活动外,每季度都要定期深入到村委调研关心下一代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关工委和“五老”人员提供坚强后盾。
二、宣传到位。
(一)大力宣传乡党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心。关心下一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政群团一齐抓,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乡党委坚持抓住一切时机,为关心下一代工作“鼓与呼”。乡党委号召,凡是关工委的工作都要全力支持、凡是关工委部署的工作一定要带头完成,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关工委开展活动。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12次,刷写墙标200条,横幅50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在全社会营造了更加关心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宣传“五老”人员的高尚精神和先进经验。邀请上级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关工委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提升全乡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重点宣传广大“五老”人员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号召全乡干群向他们学习。
三、组织到位。
(一)、成立领导组。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吴金梅任组长,乡长徐贤伟任第一副组长。建立党委定期研究关工委工作制度,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关工委重要工作事项,明确关工委工作职责与任务,提出具体工作与要求。同时要求39个村委和中心校分别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和中心校长分别任组长。村党支部研究关工委工作要有记录,及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委结合村民组具体情况,从中选出1至2名热爱关公事业的“五老”人员担任本组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络员,协助村委共同抓好关工委各项具体工作。从而形成了关工委网络化管理。
(二)、完善机构。安排乡党委副书记李朝阳任关工委主任,退休干部刘本修任常务副主任,组织委员孙明星任执行主任,“五老”代表和中心校、工会、共青团、妇联、派出所、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民政所、劳保所、计生办等单位负责人为关工委成员。
(三)明确责任。关工委班子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要求副书记按时参加县关工委会议,对乡每年制定关工委计划时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参加乡关工委重要会议,帮助解决关工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执行主任负责关工委日常工作。
四、经费到位。
乡党委政府研究,年初将活动经费、办公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在人代会上予以通过。可在实际工作中,关公委经费年年都超支,乡党委又以会议方式予以全额保障,实行实报实销。乡党委书记吴金梅同志表示:“为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无论财政如何困难,也要保证关工委工作的正常运转”。2012年,在乡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又拨出专款,为关工委配齐了电脑、电话、交通工具、办公桌椅、档案柜、订阅了有关报刊杂志。
总之,乡党委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提高了认识,加大了宣传,加强了领导,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的安定和谐。
中共匡城乡委员会
201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