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其他部门、39个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双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县委、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双违”现象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科学管理、使用土地,管好用好土地资源。
二是严格执法。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彻底摸清违法用地的类型、面积、地类、权属、违法性质,对每宗违法用地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圈定需拆除的名单,认真作好拆除前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依法拆除力度,对在建违法建设工程,需拆除的必须坚决拆除,对新出现的“双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双违”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格问责。该乡将“双违”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目标,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村,均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于参与、支持“双违”行为的公职人员及党员干部,将依法依纪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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