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确保防范措施到位。二是加强信息反馈力度,建立乡村调解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群众信访信息,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机制建设,实行乡领导包村负责制,并在各村配置2至3名调解人员,做到一般案件不出村,特除案件不出镇。四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村掌握民情、了解民意,防止群案、个案事件发生,扎实做好老上访户的思想教育工作。